未设置密码,手机丢失后微信钱包被盗刷26000元

2024-06-12 21:09:24编辑:伢子

最近,有一位朋友因为手机丢失,并且未设置密码,导致微信钱包被盗刷了26000元。这件事情让我深感担忧,也让我意识到了手机安全的重要性。现今社会,手机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,我们不仅仅通过手机来进行日常通讯,还有很多重要的信息和资金都存在于手机上。因此,我们必须要加强对手机安全的重视,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。

如果你在路边捡到一部手机,恰好手机没有密码,恰好手机微信内有钱,你会怎么做?近日,巴南区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盗窃案。蔡某捡到他人手机后,发现手机没有设置各类密码,于是盗刷手机内的微信零钱。最终,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,并处罚金8000元。

“昨天我的手机丢了,刚刚发现有人把我的微信支付密码改了,里面的两万多块钱也都被转走了,能帮忙找一下吗?”去年5月30日,小蒋登录微信准备为自己新买的手机付款时,发现自己的支付密码被人修改,微信零钱里的余额也不翼而飞后选择报警。

5月29日下午,小蒋不慎将手机遗失在某工业园区座椅上,被随后到来的蔡某捡到。蔡某发现该手机没有设置锁屏密码,微信服务、钱包也没有设置密码,钱包和零钱通里面还有26000余元,他抱着占小便宜的心态把手机关机带回了工作地点。之后,蔡某拔掉手机的电话卡,在把玩手机时看到相册中正好有失主小蒋的身份证和银行卡照片,于是打起了“歪”主意。

“当时我觉得有了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,肯定能修改他的支付密码,这样就能把里面的钱转出来或者拿去用了。”据蔡某交代,看到小蒋的个人信息后,他马上修改了微信钱包的支付密码。当天晚上,他向朋友借用加油卡,通过向其加油卡内充值,朋友再给他转账的方式套现了小蒋手机中的2000元。

没过几天,蔡某就被抓获。经查明,蔡某在修改密码后,仅用不到一天时间,先后在巴南区鱼洞、南泉、九龙坡等地消费,并通过转账、套现等方式将小蒋微信中的26000余元挥霍一空。

巴南区检察院认为,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盗窃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,并处罚金8000元。

上游新闻记者 何艳